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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前锋电子”一次成功的产权改革
2007-9-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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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自成立以来,JEC坚持面向市场,不断创新,实现了企业的高速发展,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:累计实现利税9640万元(其中利润6413万元),净资产增值7200万元。产品先后被国家经贸委、国家科委、省政府认定为“国家级新产品”、省名牌产品。企业被省政府授予省“五个一批”重点骨干企业、省最佳经济效益工业企业和省管理四星级企业。

  1997年后,由于种种原因,三家股东先后提出退股,并于1998年11月全部清退完原投入的资本金1950万元,支付红利777万元。三家股东的退出,使JEC的经营陷入了一种尴尬的局面。当地市委、市政府及市工业国有资本经营有限公司,根据党的“十五大”精神,以“三个有利于”为标准,以建立起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“产权清晰、权责明确、政企分开、管理科学”的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,对JEC进行了一次成功的产权改革,促进了企业更快发展,并为JEC今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
  一、 出让净资产的确定

  1998年下半年,JEC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开始对公司资产进行评估,并按政策进行提留。在这过程中,为使产权改革更顺利,对评估资产进行了一些技术处理,如考虑到企业资产盘子大,国有资产置换压力大,因此将JEC对外投资部分剥离掉,又如为避免改制以后企业继续办社会现象,同样将公司非经营性资产剥离出去。剥离出去的国有资产由市国资公司接管。这样,截止1998年12月31日,JEC总资产为21300万元,负债总额为13300万元,所有者权益(净资产)8000万元,这是JEC公司可出让的净资产。

  二、 资产出让的思路

  为了使改革后的JEC提高经营能力,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需要,市委、市政府指出:在明晰产权的同时,必须尽可能地让国有资本从竞争行业退出,必须让单一产权转变为多元化产权,即产权主体应由多方构成,要有利于社会资本的介入,有利于外部资源的进入,特别要让有资金、有技术、有市场、懂管理的法人组织介入和有经营能力的自然人介入;同时认为,过去受平均主义影响而提倡改制后企业人员“人人持股,平均持股”,结果使不少企业改革不彻底,造成第二次“大锅饭”,不能真正激发员工,特别是经营者的积极性,因此,要保证企业改革后能提高企业整体素质,增强其市场适应能力,必须坚持“骨干持股,经营层控股,经营者持大股”的原则,鼓励经营者、业务骨干多受让资产,以充分调动企业骨干的积极性。在此前提下,结合企业实际情况,进行了以下改革:

  1.通过考察,选择了实力雄厚的北京J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合作伙伴,经过长达一年多的谈判,最终成功地将JEC公司60%股权计4800万元转让给J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1电子)。

  2.基于JEC近年来通过机制、技术、市场、管理创新,企业取得迅猛发展,为国家积累了较多资本,并对市直工业做出了较大贡献的实际,依据省、市有关政策规定,从经确认后的JEC存量资产(净资产)中一次性切出部分资产,折成企业股份,以技术、管理要素股形式量化分配给做出贡献的公司经营团队和技术、管理、营销骨干。

  3.同时由公司经营团队和技术、管理、营销骨干出资购买JEC剩余部分国有净资产,更好地调动企业经营团队、科技人员、经营管理骨干和员工的积极性,提高企业经济与社会效益,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。

  4.考虑到企业一般职工产权相对少,同时其股东意识有待于提高,因此组建了JEC职工持股会(社团法人),统一管理(持有)上述2、3两部分共计3200万元的股权。JEC职工持股会成为JEC又一主要股东,从而将企业改组为由J电子和 JEC持股会共同出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。

  三、 技术、管理要素股的切块量化分配

  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原则,对技术、管理要素股的切块量化分配按如下方法进行:

  1.技术要素股以企业1996~1998年累计税后利润总额6413万元为基数,按20%比例一次性从企业净资产中切出,这部分资产计1282万元,折成企业股份,量化分配给公司经营团队和技术骨干。

  2.管理要素股以企业近五年净资产增值额6240万元为基数,按10%比例一次性从企业净资产中切出,这部分资产计624万元,折成企业股份,量化分配给公司经营团队和管理骨干。

  3.上述技术、管理要素股合计1906万元。

  4.技术、管理要素股量化分配到个人的前提是,先现金认购,再要求股份配置;现金认购与要素股份配比为1:4。

  四、 出资认购股份

  通过J电子认购和要素股分配后,剩余资产为1294万元,由公司经营团队和技术、管理骨干和员工出资认购。按照风险和利益共担的原则,坚持“经营者持大股、经营骨干多持股、不搞人人持股”,将1294万元国有资本一次性转让给124名班组长以上骨干。

  通过要素股量化和剩余股出资购买后,JEC公司经营者占总转让资本的51%(不包括J电子受让部分),公司总经理个人持股额达到1632万元,分别是公司副总经理、中层骨干和班组长的20倍、80倍和800倍,真正实现了经营者持大股。

  考虑到企业人员一次性受让有现金支付的压力,转让中允许个人受让者以个人财产作抵押或其他自然人担保,向银行、资产经营公司或其他机构贷(借)款。

  受让人受让国有资产(股份)时,还用政策鼓励,以使国有资产尽快退出,如一次性向资产所有者付清价款的,给予10%折扣的价格优惠;受让数额较大的经营者,一次缴纳现金有困难,在先行支付应缴款50%以上的前提下,余款在一定年限内付清,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对所欠缴部分付息,但必须进行财产抵押。这样经产权改革后,国有资本全部从JEC退出,新JEC的8000万元资本总额由以下股权构成:

  J电子持股60%,计4800万元;
  JEC持股会持股40%,计3200万元,其中:
  技术要素股:1282万元
  管理要素股:624万元
  经营团队、骨干出资认购:1294万元

  五、 股权管理
  普通职工在股权认购登记后,为了规范股权管理,JEC公司制定了一些政策:

  l.职工认购股份后,不得抽回出资,但一年后可在持股会内部转让,并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。公司董事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不得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份。

  2.技术、管理要素在企业内随贡献情况、岗位(职务)变动而变动。且配置的技术、管理要素股从原始股配置日期起算,员工离开企业的,即自动失去企业原本配给该员工的这一股份。

  3.凡不认购股权的员工,按其工作能力和贡献大小付给相应的劳动报酬,不承担经营风险,也不参与红利分配。

  4.JEC持股会成立并组建新公司后,由JEC持股会向出资者签发出资证明和要素股权证明,作为股东资产证明和参与企业红利分配的依据。

  5.JEC持股会统一管理认购股权、要素股权及机动股权,并办理股权变更签发,组织召开持股会议,办理法人登记事宜。

  六、控制权的完善

  实行上述产权改革以后,虽然产权主体由多方构成,但J电子持有JEC60%的股权,处绝对控股地位,企业经营中的重大事项决策,其一票即可决定,不利于科学民主局面的形成。为此,JEC进一步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,在J电子承诺放弃25%股权的表决权的同时,JEC公司经营团队将持有的现金股计10.16%从持股会中独立出来,并将持股会中其余股份变更设立成G厂,从而在企业的实际经营决策中形成了J电子35%、G厂29.84%、总经理8.16%、其他五位副总各0.4%的股权表决结构,可以说形成J电子、G厂、JEC经营者三足鼎立的相互制衡的合理局面。在人员设置上,J电子将原JEC总经理升任J电子副总裁,并出任JEC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,另外选派了三位董事和G厂方面选派的三位董事共七人组成公司董事会;J电子选派一人出任JEC监事会监事长,与G厂选派的一人和职工代表一人共三人组成公司监事会;J电子选派一人出任JEC财务总监。此种股权结构的设计及人事设计使JEC构成一种合理的经营权--控制权结构,在企业的许多重大经营决策上显示了相当的优越性。1998年,在VCD市场滑坡,企业经营业绩较1997年有所下降的情况下,总经理及总经理班子提出了新上二期项目的议案,当时G厂认为公司的经营业绩已相当不错,能够保持下去即可,对此提案予以反对,但大股东对此给予了坚决的支持,实践证明,这一经营决策是十分正确的,新生产线的建成不仅满足了公司新开拓的市场需求,还大大提高了公司产品的技术档次;1999年底,公司领导班子考虑到班子成员都从银行贷款购买股份的现实,在企业生产急需资金的情况下,提出了能否分配部分利润减轻成员还贷压力的议案,大股东对此予以反对,G厂表示支持,该议案的通过缓解了成员班子还贷压力,极大地调动了他们和企业骨干的工作积极性,促进了公司发展。

  七、产权改革的效果

  通过以上产权制度改革,使JEC真正实现了国有资本合理流动,资源优化配置,产权清晰,企业充满活力。

  从JEC公司迅速发展的原因来看,不外乎下面四个方面:一是JEC真正成为自主经营、自负盈亏、自我约束、自我发展的市场竞争的主体,把“利润最大化”、“投资回报率”作为追求的目标;二是改变了传统意义上政府是企业婆婆的观念,而股东真正成为企业的主人,股东代表大会成为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;三是建立了直接的利益动力机制,经营者和骨干的凝聚力增强了,股东的命运已与企业的命运紧密相连,实现了责、权、利统一,经营者入大股,使经营者更能与大股东形成较为默契和良好的配合关系,从而调动一切积极因素,使企业得以迅速地发展;四是形成一个合理的所有权--控制权结构,用合理的组织结构确定所有者、经营者和职工三者之间的制约关系,做到出资者放心,经营者精心,生产者用心。(来源:《经济管理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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